急救车药品、物品使用管理制度
应知应会
1.急救车应保持清洁、规范、整齐,急救药品、物品的种类及数量实施基数管理,确保满足专科急救需要。
2.急救药品、物品严格执行“五定管理”,即定品种、定数量、定位放置、定专人管理、定期检查,确保无过期、变质及破损。
3.急救药品标识、标签应醒目、清晰,不得涂改。
4.急救车内的急救药品、物品按《急救车分层管理》规范放置,有效期在6个月以内的药品应登记,做好“近效期”标记,优先使用,有效期在3个月以内的药品应立即更换并登记。
5.急救车须贴封条,任何人不得挪用急救车内药品及物品,急救药品及物品使用后应及时补充并登记。
6.急救车药品、物品由病区专人管理,每周严格清点、检查、补充、更换。
7.专人管理者每周一次,护士长每周一次,护理部质控组不定期检查急救药品、物品管理情况并签名。
延伸阅读
01 急救药械交班记录本
填写要求:每班交接,填写“封条完整,备用状态良好”。每周一由专人负责清点急救药品、物品数量记录并签名。
02 急救药械检查登记本
填写要求:每周一检查一次,检查者、护士长签名。
03 急救药品自查登记本
填写要求:
1.急救药品自查登记本中,登记的药品品种及数量一定要与目录完全一致。
2.每月自查一次,登记检查药品质量、有效期、批号,如效期在6个月以内的需在质量栏写“近效期”字样,并在对应药品上贴“近效期”标识。
3.如在下一次自查日期前就有更换效期的药品,则需在“处理结果”处写明更换时间、新的批号、效期、数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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